p2p系统网络借贷犯罪类型,你知道吗?!
作者:APP开发
发布时间:2014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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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随着p2p系统行业爆发式增长的态势,P2P余额理财的潜在市场规模也不容小觑。同行业竞争加剧,并且行业监管趋严,第三方支付机构把握机会,进行越来越多的创新实验。
来自酷蜂科技的数据显示,2013年全国共出现约800家P2P网站,贷款存量268亿元,P2P全年行业总成交量约1058亿元,与2012年200亿元左右的规模相比大幅上升。在大量数额的借贷中,p2p网络借贷中出现了众多经济犯罪行为,主要包括:
1 主体定位不明确,游走在灰色地带。
P2P网络借贷并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,网络借贷虽然不具有商业银行性质,但运营主体大都由自身负责管理出借者的资金,对贷款人的条件进行审查之后将资金借出,该行为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储蓄借贷业务,难免有沦为经济犯罪行为之虞,可能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。
2 资金来源无法核实,为洗钱犯罪提供便利。
3 借款人征信核实体系不健全,诈骗犯罪时有发生。
网络借贷运营者履行了出借人对借款人资信审查的职能,现有的审查内容多局限于个人的身份信息、工作证明、银行流水、资金用途、联系方式等,但以上信息在网络中极易被伪造,而信息审核者并不具备完全的辨识能力。
4 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诱发高利转贷行为。
5 容易引发涉众型犯罪。
网络借贷涉及人员多,地域范围广、隐蔽性强、监管真空、资信审查不完善等特征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供了保护屏障,同时加大了公安机关查处、打击犯罪的难度,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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